各系部、各处室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4年)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3〕227号)和教育厅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办高〔2013〕380号)精神,现就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(2014)撰写与报送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范围
各独立设置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按规定报送。独立设置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可以报送。
二、内容要求
高等职业院的年度质量报告应至少包含:学生发展;教育教学改革与成效;政府(主办方)履责;开展社会服务(含企业培训、行业培训、社会培训),特别是横向科研开元k98的成效;问题与展望等部分(标题不限),以及学校本地生源报到率和本地生源本地就业率和“计分卡”“资源表”(具体指标与内涵详见附件)等内容。鼓励精选本校学生发展、校企合作的典型案例一并编入报告。各单位质量报告应具有延续性和自身特点。
三、报送要求
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,1月15日之前必须将文件报送,请各系部各处室认真领会文件精神(附件1),按照任务分解表(附件2),将各自任务电子版务必于2014年1月14日上午11点之前交至教务处,或发送至教务处邮箱:zzscsjwc@163.com;
附件:1、教办高(2013)380号文件
2、任务分解表
教务处
2014年1月13日